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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2证券简称:ST冠福公示序号:2023-02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概况
1、会议召集人:冠福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
2、会议主持: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在下午14:30;
4、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湖北荆州市沙市区园林景观北街106号城发新时期8栋楼9层会议厅;
5、网上投票时长:(1)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15:00的随意时长。
6、会议召开方法: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7、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上投票股东(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相同)共32人,意味着股权858,398,39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量(2,633,836,290股)比例为32.5912%,在其中:(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共19人,意味着股权857,180,187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32.5449%;(2)参与网上投票股东共13人,意味着股权1,218,203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0.0463%;(3)参加此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共15人,意味着股权2,133,303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0.0810%。企业所有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亲身参加了此次会议。湖北省松之盛法律事务所委任侓师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三、独董个人述职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梅平老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在此次会议上进行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董并对在2022本年度参加股东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布有关单独观点的状况、维护股民合法权利层面所做的事情、接受培训和教学情况等履职向股东会展开了汇报。企业三位独董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篇发表于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逐一表决通过了下列决定:
1、决议准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2、决议准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3、决议准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4、决议准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8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578%。
5、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8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数量0.0001%;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578%。
6、在列席会议的相关性公司股东陈烈权先生、潮州市金创盈项目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潮州市金塑项目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荆州市城发集团管控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权数总计724,573,175股不纳入合理决议数量的情形下,由列席会议无关联性公司股东表决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133,777,01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性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40%;抵制23,503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性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76%;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性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85%。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08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性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7405%;抵制23,503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性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017%;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性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578%。
7、表决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8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578%。
8、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1%;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8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578%。
9、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67,2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64%;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5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578%。
10、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67,2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64%;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5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578%。
11、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67,2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64%;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5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578%。
12、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67,2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64%;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5420%;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578%。
13、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43,7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36%;抵制23,50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7%;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0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4404%;抵制23,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017%;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578%。
14、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67,287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64%;抵制3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2,2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5420%;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1%;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578%。
15、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67,28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64%;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3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2,2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5420%;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1%;放弃31,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578%。
16、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50,18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4%;抵制23,50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7%;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085,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7405%;抵制23,50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017%;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578%。
17、表决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71%;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8,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8420%;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1%;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578%。
18、表决通过《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73,68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71%;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108,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8420%;抵制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1%;放弃24,7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578%。
19、表决通过《关于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允许858,350,18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44%;抵制23,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7%;放弃24,703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085,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7405%;抵制23,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016%;放弃24,703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580%。
五、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会议由湖北省松之盛法律事务所熊壮侓师、梅梦元侓师参加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觉得: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均具有合理合法资质,此次会议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六、备查簿文件名称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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